潘鲁生 (1962—)山东曹县人。擅长美术理论、中国画。1980年入山东 工艺美术学校学习后留校。1985年调入中国画艺术研究院,1996年在南京艺术学院获博士学 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报副主编。副教授。宣传画入选第七届 、八届全国美展及全国体育美展等。著有《民艺学论纲》、《论中国民间美术》、《中国民 间美术全集·供品卷神像卷》等。
1983年毕业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并留校工作
1985年借调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国美术史》编辑部任资料员
1989年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攻读硕士学位课程班
1993年入南京艺术学院攻读艺术学专业,1996年获博士学位
1994年晋升副教授
1995年受聘南京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科硕士生导师
1996年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副主编
1996年为“山东省优秀知识分子”
1997年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997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8年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学习
1998年增选为山东省青联第八届常委
1998年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中国民艺研究所所长、设计学系主任
1999年为东南大学艺术学专业访问学者,受聘东南大学艺术学科硕士生导师
1999年晋升教授
1999年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0年赴德国研修,主持制订“国家广告设计职业标准”
2000年当选山东省青联第九届常委、全国青联第九届委员
2001年被评为山东省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2001年受聘山东大学教授
2001年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
2002年受聘中国民间文化抢救工程专家组成员
2002年当选山东省文化艺术联合会委员
2003年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美术、设计作品入选第七、八、九届全国美展等大型展览,并被中国奥委会等机构收藏。